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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籍
《Practical Java 中文版》 03版 侯捷、刘永丹译
本书和《Effective Java》,对前述重要而基础的技术细微处有着详尽、深刻、实用的介绍、剖析和范例,又以独立条款之姿展现,在内容的扎实度、可读性及易读性上的表现均十分良好。
本书围绕Java编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展开。可以说书中所列专题正是那些令许多Java程序员困惑不已的FAQ。作者擅长采用恰如其分的示例来阐释问题,以平时的语言娓娓道出中肯的建议。这些建议往往一语中的,能直接融入编程工作中,可见它们确实是出自作者从实践中获得的真知灼见。
正文
注意:条目和用语可能与书籍有所出入,但尽量保持原样加一些自己的理解。
一、一般技术
1. Java唯一一种参数传递机制:by value(传值)。
备注:当参数为对象时,以传值方式传递对象的引用。(个人理解:传递指针的拷贝)
2. 对不变的data和object references使用final
备注:当声明一个对象为final时,不能改变其指向,但能改变其对象的值。
3. 缺省情况下所有非私有(non-private)、非静态(non-static)函数都可被覆写。
3.1 如果函数不想被子类覆写,将函数声明为final即可。
4. 在数组和Vectors之间慎重选择。
| 数组 | Vector |
存储数据类型 | 基本类型、引用类型 | 引用类型 |
元素默认值 | Yes | No |
自动改变大小 | 固定不变 | 动态增长 |
速度快 | Yes | No |
备注: Vector内部实际是以数组实现的。
5. 多态优于instanceof,必要时才使用instanceof。
备注:例如从父类转型为派生类时,需要使用instanceof。
6. 一旦不需要的对象引用,就将它设为null。
备注:如果局部变量的引用使用完离函数结束前还需要执行较大代码,可在使用完后设置为null,以便或许能使其在垃圾回收器下次运行时被回收。
二、 对象与相等性
1. 区别 == 和 equals()
备注:请使用 == 测试两个基本类型是否完全相同,或测试两个对象引用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;使用equals()比较两个对象的内容是否相等。
2. 不要依赖equals()缺省实现
备注:所有Java对象都隐含继承了java.lang.Object,默认的equals()只是检查对象引用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。
3. 实现equals()建议:
3.1 请检查是否等于this
备注:测试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
3.2 优先考虑使用getClass()
备注:getClass()返回某个对象的运行期类(runtime class)。确保只有相同class所产生的对象才有机会被视为相等。范例:
3.3 调用super.equals()唤起父类的相关行为
备注:当你为一个派生类撰写equals()时,你必须检查除java.lang.Object之外所有父类,看看它们是否都实现了equals()。如果有,那么一定要调用super.equals()。
3.4 在equals()函数中谨慎使用instanceof
备注:如果允许派生类和父类进行比较,可能要采用instanceof(getClass()会恒返回false)。注意instanceof类似于is-a语义,需要注意位置,即(子类 instanceof 父类 -> 返回true;反之为false)。
1. 认识异常流程机制
备注:try区段 -> [catch捕获区段][可选] -> finally终结区段。
2. 处理异常
如果异常产生却未被捕获,发生异常的线程将中断。处理异常:
a). 捕获并处理它,防止进一步传播。
b). 捕获并抛出一个新的异常给调用端。
备注:应确保新抛出的异常包含原异常相关信息,以保证不丢失重要信息。
c). 不捕获,任其传播给调用端。
输出错误信息:
a). 日志文件记录曾经发生过的异常
b). 输出异常
输出到标准错误串流:如e.printStackTrace()。
3. 防止出现异常覆盖
备注:如果在catch或finally区段又抛出了未捕获的异常,新的异常将覆盖try抛出的异常,只有一个异常可被传播到调用段。
4. throws子句
备注:提供throws子句的用意在于,提醒函数调用者,告知可能发生的异常。编译器会强迫调用端捕捉这些被列出的异常,所以不要再开发周期的最后才添加。
如果覆写对象(某个父类函数)没有抛出任何异常,那么覆写函数因为增加了代码而引发异常,那么你必须在新函数中捕捉异常并处理。
5. 使用finally避免资源泄漏
备注:finally区段代码无论是否发生异常都将执行,尤其适合维护对象内部状态和清理non-memory资源。
6. 使用建议:
a). 不要从try区段执行return、break或continue语句离开try区段
备注:如果try区段和finally区段都return 数据,将返回finally区段return的数据。
b). 将try/catch区段置于循环之外
备注:异常对代码性能产生负面影响
c). 不要将异常用于流程控制
d). 在构造函数中抛出异常
e). 抛出异常之前将对象恢复为有效状态
备注:考虑下次执行这段代码时会发生什么事情,代码是否还能正常运行。
结束
预计本系列前几篇文章为《Practical Java》和《Effective Java》的读书笔记,后续内容还在规划当中,也欢迎大家把感兴趣的内容反馈给我作为潜在的系列文章。
本文转自over140 51CTO博客,原文链接:http://blog.51cto.com/over140/844921,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